赵雯委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要跨“坎儿”
发布日期:2015-3-11   阅读次数:1571

    由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的转变,知识产权体系是“核心动力”、更是源源不断的“核动力”,当下,我们的“核心动力”、“核动力”能够支持这一转变吗?
  “2014年,我国专利申请受理量就达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为92.8万件,居世界第一位。数字是很‘丰满’,但现实有点‘骨干’—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的步伐却有点满半拍了。”赵雯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全面落实‘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四位一体的过程中,确实取得了重大进步,但再往下走,就要跨‘坎儿’了,幸运的是,中国(上海)自贸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探索范例—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
  在赵雯委员看来,最大的“坎儿”就是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是多头、分散的。她向记者一一道来:“中央层面,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负责;地理标志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植物新品种权由国家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负责。”
  “哦,还真不少,总算都记下了!”记者一边记采访笔记,一边心里暗暗嘀咕。
  看到记者放下笔,赵委员立马又接着说:“还没完呢,在地方层面,专利、商标、版权分别由相对应的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负责,且大部分地方知识产权局设在科技厅(科委)下面,没有独立的机构和编制……”
  “记都要记那么一大堆,何况真正去办理、去执行呢。”记者也几乎是“感同身受”般理解了赵雯委员接下来所说的“四个必然”—多头、分散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对集“商标、专利、版权(软件)”等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现代商品而言,必然导致权利人申请成本、保护成本和维权成本的增加;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和执法力量分散,降低行政效率和保护效果;必然导致国家扶持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无法得到有效整合、聚焦,降低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必然导致国际交流与合作不对口、不接轨、不便捷。


  采访到这里,赵雯委员也顺势道出了“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的路径和办法,几乎是一一针对了现行模式的弊端,她提出: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管理职能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职能划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家层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总局;下放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事权,推动地方破除知识产权多头管理桎梏,建立“三合一”的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体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建立“三合一”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提供法律依据。(记者 顾意亮)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李佳政)